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于近期开展24楼办公设备采购供应商比选工作。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情况:采购办公设备一批(详见附件)
项目地址:成都市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24楼
送货周期:待合同签订后10天内
二、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在3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和纳税凭据;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机构和人员、办公设备供应链及配套设备、管理组织架构;
(四)以上条件适用于办公设备提供及服务保障企业。如供应商为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供货企业应符合上述标准。代理商除提供所代理生产企业的上述资料外,需提供本企业的以下资料:
1.销售代理证书证明文件;
2.委托代理书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
4.在成都地区设有负责售后服务和维修等机构;
5.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资料报送要求
比选人编写的比选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报价部分。
本次招报价要求:
1、比选人的报价以询价函报价为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所报价格是否为含税价格,除此之外不得在比选文件中做出任何修改。
2、合同一旦签订,最终认定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二)技术部分。
比选人按照选聘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选聘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比选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是否对安装工期有所保障、安装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产品质量及安装工艺是否符合国家认证标准。
3、在成都本地是否设有常用备品备件库;
4、售后服务承诺方案(明确质保期限)
5、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集成资质、产品质量国家认证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
8、报价方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询价响应供应商,应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相关的证明材料。
9、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生产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
10、产品彩页资料(以询价函提供资料为基础,进行进一步说明);
11、比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基础资料。
比选人按照选聘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比选函;
2、比选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人年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状况证明;
6、比选人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7、比选人和比选产品符合选聘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比选人承诺给予选聘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
9、其他比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售后服务。
比选人按照选聘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比选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说明比选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比选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等;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五)其他部分。
人按照选聘文件要求做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四、其他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从公告发布日起3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
比选有效期:从比选截止日起30个工作日
比选文件投递要求:比选人应编制并提交壹份正本和壹份副本比选文件,并且每份比选文件都应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之间有差异时,以正本为比选人宜将所有比选文件密封。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比选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而产生的后果,选聘人概不负。
地点:成都市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A座24楼 四川金控会议室
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女士 钟女士
联系电话:860597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