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介服务机构选聘与管理工作,保证服务质量,提高选聘效率,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开比选的方式,依法合规的开展了2018年度法律机构备选库的比选,确定20家法律机构入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1 |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 11 | 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
2 |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 12 | 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
3 |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 13 |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
4 | 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 | 14 | 四川道言律师事务所 |
5 |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 15 |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
6 |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 16 | 四川炜烨律师事务所 |
7 |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 17 |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
8 | 中豪律师集团(四川)事务所 | 18 |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
9 | 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 19 |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
10 | 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 | 20 | 广东德纳(成都)律师事务所 |
各参选法律机构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2018年6月4日17:00前,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授权委托书与受托人身份证明)及异议书面材料,交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特此公示。
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
